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民办中小学) | |||||
单位(公章):上海市民办立达中学 | |||||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单位 | 收费标准 (元) |
收费依据 | 备注 |
一、 | 收费项目 | ||||
1 | 民办初中学费 2016年秋季入学学生 |
每生每学期 | 12,000 | 黄物价[2016]1号文件 | 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收费标准12000 元,政府补贴425元,实际收取11575元 |
2 | 民办初中学费 2019年秋季入学学生 |
每生每学期 | 16,000 | 黄发改物价[2019]4号文件 | 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收费标准16000元,政府补贴425元,实际收取15575元 |
3 | 住宿费 | 每生每学期 | 600 | 黄发改委[2017]9号文件 | |
二、 | 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 ||||
1 | 课外教育活动费 | 每生每学期 | 150 | 沪价费〔2015〕13号 | 春秋游、参观社会场馆。 |
2 | 校服费 | 每生每套不超出 | 300 | 沪价费〔2015〕13号 |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 |
3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每生每学年 | 180 | 沪医保规〔2020〕10号 |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 |
4 | 餐费 | 每生每餐 | 14 | 沪价费〔2015〕13号 | 餐费标准为15元,政府补贴1元,实际收取14 元。 |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1.对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2.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中的餐费和课外教育活动费。3.对残疾学生,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残疾寄宿生同时免除住宿费以及早餐、午餐和晚餐费。(文件依据:沪教委规〔2020〕4号) | |||||
收费咨询电话:63137445 | 学校:63083169 | ||||
监督举报电话:63735312 | 黄浦区教育局63298212 | 2020年11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