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08-11-29 10:07:05   作者:   

  坚决贯彻《黄浦区教育局关于全面推进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黄教(2006)22号文】,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热点问题作为落脚点,做好我校政务公开工作。经校务会议讨论,制定本校工作实施方案。

一、提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表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因此,要从贯彻党的民主政治建设要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 同时,教育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具有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程度高的特点,需要学校强化民主管理,强化管理公开、透明,提高办事效率,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突显学校的社会公共服务功能,自觉接受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我校要求领导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教职工都要建立以上认识,并贯彻到各项管理工作中,把政务公开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自觉落实。

二、组建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建以校长为组长,办公室、工会、教务部门、总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组织实施我校政务公开工作。
  具体成员名单为:组长:张浩良(校长) 成员:周昭忠(办公室) 魏国芳(工会、总务) 陈 俊(教务) 金明沦(教务) 顾宇豪(学生代表、少先队大队干部)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项目和内容
1、教育收费。

  落实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5)29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黄浦区物价局批复的我校学生学费收费标准【黄物价(2006)7号】,规范收费。由学校总务部门负责,每学期开学前公示,开学后通过学生银行卡将费用划入我校账户。
2、学生学籍管理。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发“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2006)7号】,实施学生学籍管理。包括学制、入学、转学、借读;考核与评价、升级、留级、跳级、免修;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结业、肄业;奖励、处分等。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年级组和班主任协助将每位学生各学段德、智、体诸方面的情况完整、正确分类归档。 新生入学编班及初中阶段教学班安排,尊重学生实际存在的学习差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同时适当兼顾有利因材施教,更好满足不同层次学生充分学习的需求。 指导学生申领社保学籍卡(2007年起)。 由班主任牵头,每学期分若干次组织有关教师、班级同学对每位同学进行开放式的评价,并记载于《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生成长记录册》定期发给学生、家长交流,每学年结束,发还学生保管。允许学生查阅本人的学籍档案,保障学生对自己学籍信息的知情权。
3、招生工作。
  根据黄浦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及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向社会公布学校简介和招生事项,并由校长负责,教务处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学校依据报名者提供的小学就读期间《学生成长记录册》和综合素质评价,在规定的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4、毕业班工作。
  贯彻《上海市教委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班主任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评价,年级组审核。学生毕业时,以各学年评价为基础,作出学段评价,其结果作为学生在初中阶段学业是否合格、准予毕业的依据和升入高一年级学校时的参考。 学段评价,坚持学生自我评价、自我诊断、自我反思;坚持多主体评价,学生本人,同学和教师都是评价的主体,同时吸纳家长、社会的评价意见。 根据市、区有关部门制定的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评选市、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的《实施细则》,由班主任、年级组长、大队辅导员组织学生共同做好各项推荐、评选工作,经校务会议审核确定表彰名单,并且在校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5、帮困助学。
  学生在本校就读期间,由于家庭发生突发事件造成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难以坚持正常学习。可由家长提出申请,并由街道提供证明,经校务会议讨论,由总务处办理给予减免全部或部分学费。
6、教师招聘
  根据充实调整师资队伍的需要,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市内外教师。对应聘者,坚持师德和学识能力兼备的原则,经试讲、试教,听取学科教研组长意见,由校长会同校务会议研究后确定聘用。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1、公示栏和电子屏。
2、教职工大会,年级组和教研组会议,组长会议。
3、学生干部会议、校班会。
4、告家长书、家长会。
5、学校网页。
6、由教育行政部门、报刊媒体发布信息。

五、保障制度
1、学习制度。

  通过中心组学习、教职工学习,学习宣传涉及政务公开项目的政策和法规,学习推行政务公开的意义及其指导思想,增强实施政务公开的自觉性,提高方便群众、为民服务、接受社会监督的主动性。
2、岗位责任制度。
  明确办事的具体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把为民办事,告知办事程序,规范办事运作,纳入部门的岗位职责中,纳入对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考核中。
3、监督制度。
  学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协调政务公开工作,并监督职能部门落实公开事项。 学校设校长信箱,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以上方案经校务会议讨论后实施。

相关信息


上海市民办立达中学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车站支路90号 联系电话:63083169,63662070

技术支持 上海时光基业软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