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中学教工考核条例
发布日期:2008-11-30 01:03:14   作者:   

  学校对教工实行考核制度是落实市、区有关规定,为确保教工素质提高的重要配套制度。通过考评、奖励,激励教工奋发向上,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持续发展。

一、学校成立由专门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
二、每学年结束前全体教工必须书面总结本学年工作等情况,并以教研组和组室为单位进行小结交流、评议,小结填入年度考核表、归入本人业务档案。
三、学校考评小组按学年对每一位有职称的教工依据职改办规定的考核指标进行打分,考评结果作为晋升职称的依据。
四、结合学校奖励条例,参照考核结果,提出奖励人员建议名单〔每学年一次〕。
五、学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依照聘用合同条例及学校工作需要,实行换岗或解聘。领导对考核定为基本合格人员实施谈话。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鼓励在教书育人等方面成绩突出、教育教学效果良好的老师,特制订奖励办法:
一、奖励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教书育人,全面  贯彻教育方针。
2、热爱中学教育事业,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关心理解和尊重学生,坚持用科学的  方法培育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
3、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育法的基础理论,能正确运用于教学之中。能通晓中学阶段  本学科的知识结构体系,熟悉各部分知识的地位、作用及其内在联系,能正确分析和处理 教材。能贯彻因材施教原则,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教学效果比  较显著,在校内有较好信任度。
4、结合本学科特点, 寓教育于教学之中,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科学态度、科学方法  和学习目的性教育。
5、了解中学阶段本学科的教改动态,能以教育理论为指导,结合中学教育实际进行教学研究  工作。能撰写一些有观点有材料;有分析,符合教育规律的经验总结。

二、具体办法
1、由校长、校务会议成员、工会干部组成考评小组。
2、奖励人选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由教研组、年级组提名,考评小组广泛听取意见。
3、考评小组听取教代会意见,初步确定奖励人员名单。
4、校务会议通过奖励人员名单。
5、全体教职员工大会宣布奖励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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